Page 9 - 园区金融产品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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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建行产业园区建设贷款
(一)产品简介:产业园区建设贷款是指我行向负
责园区项目开发、运营和维护的企、事业法人发放的,
用于产业园区项目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贷款。
(二)办理条件:所属园区为属于国家级或省级的
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保税区、出口
加工区、自贸区等各类专业园区内项目(包括工业厂房、
产业办公用房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)的新建、扩建、
改建(含提档升级)等。企业主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%,
实收资本在 5,000 万元(含)以上。项目资本金比例原
则上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5%。
(三)贷款金额: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、
项目建设实际需求、项目综合还款现金流、借款人综合
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,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×
(1-项目资本金比例)。
(四)贷款期限及利率:贷款期限应根据贷款实际
用途、借款人偿债能力及项目投资回收期、项目合同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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