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9 - 优质中小企业申报指引(专精特新梯度培育)
P. 99
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进一步
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闽政办〔2024〕23 号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
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《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已
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4 年 7 月 10 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精特新中
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
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,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
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,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如下措施。
一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
业,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;鼓励各地对新获评的创
新型中小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
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