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4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P. 164
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并纳入我区限额以上产业单
位个体户统计库的个体工商户,每家给予一次
性奖励 2 万元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 本措施涉及的优惠政策与泉州台商投
资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,按就高不重
复原则执行;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以上奖励措施
的其中一项,不得叠加。
2. 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
行政处罚、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、
个人名单(黑名单)的,不得享受该奖励政策。
3. 企业入库后不配合统计工作不享受该
奖励政策。
4. “下转上”入库奖励范围为当年度 2 月
月报新增在库企业及当年度月度新增企业。一
次性入库奖励兑现方式为免审即享,由区科技
经济发展局按照标准直接兑现。2020 年度、
2021 年度新增在库企业奖励标准按修订前标
1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