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4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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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并纳入我区限额以上产业单



                 位个体户统计库的个体工商户,每家给予一次


                 性奖励 2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其他事项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本措施涉及的优惠政策与泉州台商投


                 资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,按就高不重



                 复原则执行;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以上奖励措施


                 的其中一项,不得叠加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



                 行政处罚、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、


                 个人名单(黑名单)的,不得享受该奖励政策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企业入库后不配合统计工作不享受该



                 奖励政策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“下转上”入库奖励范围为当年度 2 月


                 月报新增在库企业及当年度月度新增企业。一



                 次性入库奖励兑现方式为免审即享,由区科技


                 经济发展局按照标准直接兑现。2020 年度、



                 2021 年度新增在库企业奖励标准按修订前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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