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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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局负责;对完成新增任务及超额完成新增



                 任务的,将予以绩效加分和奖励;对新增规上、


                 限上企业申报数据不满 1 年予以绩效扣分;对


                 落实情况良好的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助(补助
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按照在报规上工业企业数、限上企业数每


                 家 2000 元/年执行,经费用于企业统计数据申



                 报人员补助);对完成新增任务数低于 60%的,


                 将约谈所在乡镇主要领导。各乡镇各部门要根


                 据绩效考评工作要求,进一步将高质量纳统工



                 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,


                 定期跟踪指导,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。县政


                 府将于每月 28 日通报“高质量纳统”相关工作



                 进展情况,并抄报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其它事项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本方案所涉及企业奖补事项与现行



                 奖补事项雷同的按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予以享


                 受,与其他现行奖补事项可叠加享受;各项奖



                 补政策的兑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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