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4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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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、用工、标准厂房等要素保障跟踪,逐年滚



                 动,不断做强储备库,培养具有良好发展前景


                 的规上(限上)企业后备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培育一批。加大企业扶持培育力度,


                 将上年度纳税申报销售额达到“四上”标准 80%



                 以上的企业(简称“准四上”企业)全部纳入



                 今年重点跟踪培育服务范围,建立“点对点”


                 联系机制,积极帮扶企业,协调解决企业用水、


                 用电、招工、税收等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和问



                 题,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统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转型一批。推动“产转法”“个转企”,


                 鼓励达到纳统标准的中央、省属、市属和县外



                 在德分支机构在德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单位,鼓


                 励达到纳统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


                 企业,引导龙头企业“产销分离”“主辅分离”,



                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,不断走向规范化、规模化,


                 发挥龙头引领作用,增加“四上”企业数量,



                 提升“四上”在经济总量中比重,提升经济发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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