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6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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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科经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,按照云产品、
服务费的 30%给予上云企业补助,单家使用企
业年度上云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(责任单
位:科技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七、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
(十四)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
支持民营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,对获得
市级补助的年节能量达到 300 吨标准煤的节能
技术改造项目,在市补助的基础上,区财政按
市、区两级 1:0.5 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,单家
企业最高不超过 5 万元;推荐年节能量 500 吨
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列入省重点工业节
能改造项目库。对列入国家级及省级的绿色工
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
业,由科经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,每家分别
给予 20 万元(国家级)、10 万元(省级)的市
级配套奖励。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,
参与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、大宗固废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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