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6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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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科经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,按照云产品、



                 服务费的 30%给予上云企业补助,单家使用企


                 业年度上云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(责任单


                 位:科技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、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四)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持民营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,对获得


                 市级补助的年节能量达到 300 吨标准煤的节能


                 技术改造项目,在市补助的基础上,区财政按



                 市、区两级 1:0.5 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,单家


                 企业最高不超过 5 万元;推荐年节能量 500 吨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列入省重点工业节



                 能改造项目库。对列入国家级及省级的绿色工


                 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


                 业,由科经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,每家分别



                 给予 20 万元(国家级)、10 万元(省级)的市


                 级配套奖励。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,



                 参与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、大宗固废综合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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