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8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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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,从
我区物流企业用于服务制造业企业,或制造业
企业为开展专业化物流服务而实施的物流设施
设备改造项目(含网络平台、技术、软件等)
中,择优推荐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范围,
享受省技改项目相关政策。(责任单位:科技经
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(十七)扶持小微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
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销售收入首次超过
2000 万元(含)的批发业小微企业;首次超过
500 万(含)零售业及住宿业小微企业;首次
超过 200 万(含)餐饮业小微企业;首次分别
超过 500 万元(含)、1000 万元(含)、2000
万元(含)的不同类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;区
财政给予每家 2 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奖励,企业
维持在库且年销售额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全区三
产增长率的,第二年、第三年分别再给予 2 万
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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