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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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新入驻一级施工总
承包企业(年纳税超 500 万元)、一级专业承
包企业(年纳税超 200 万元),在鲤城区租用
自用办公用房,500 ㎡以内部分可按 5 元/㎡月
标准一次性给予 18 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
新入驻甲级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(年纳税
超 200 万元),在鲤城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 500
㎡以内部分可按 4 元/㎡月标准一次性给予 18
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
责任单位:区财政局、住建局
十、支持我区企业承接业务
鼓励本区企业参与已核准为邀请招标的
政府投资 400 万以下的项目,或与具有相应资
质和业绩的外地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
与。鼓励我区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
(非政府投资项目)将施工任务依法发包给本
区施工企业,按项目施工企业就该项目对区级
财政贡献的 20%奖励给项目业主;鼓励建设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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