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P. 16

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新入驻一级施工总



                 承包企业(年纳税超 500 万元)、一级专业承


                 包企业(年纳税超 200 万元),在鲤城区租用


                 自用办公用房,500 ㎡以内部分可按 5 元/㎡月
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一次性给予 18 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


                 新入驻甲级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(年纳税


                 超 200 万元),在鲤城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 500


                 ㎡以内部分可按 4 元/㎡月标准一次性给予 18



                 个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区财政局、住建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、支持我区企业承接业务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鼓励本区企业参与已核准为邀请招标的



                 政府投资 400 万以下的项目,或与具有相应资


                 质和业绩的外地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



                 与。鼓励我区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


                 (非政府投资项目)将施工任务依法发包给本


                 区施工企业,按项目施工企业就该项目对区级



                 财政贡献的 20%奖励给项目业主;鼓励建设工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
   11   12   13   14   15   16   17   18   19   20   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