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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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
推动企业基础设施、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
上云,重点支持企业使用我市云服务商提供的
云服务,对年度云服务费用超过 5 万元的企业,
按照服务费不高于 30%给予上云企业补助,单
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
责任单位:区工信局、财政局,各镇人民
政府、山腰街道办事处
七、推动企业间协作配套发展
支持开展协作配套、产能对接等“手拉手”
活动,按年度龙头企业在我区新增实际协作配
套产品采购金额不高于 1%给予龙头企业不超
过 50 万元补助;对我区中小企业为区内龙头
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 500 万元(含)以上
或加工费 200 万元(含)以上,且协作配套产
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 30%以上的,按
不高于年协作配套加工值的 1%或年加工费的
2.5%给予中小企业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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