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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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动企业基础设施、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


                 上云,重点支持企业使用我市云服务商提供的


                 云服务,对年度云服务费用超过 5 万元的企业,



                 按照服务费不高于 30%给予上云企业补助,单


                 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区工信局、财政局,各镇人民



                 政府、山腰街道办事处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、推动企业间协作配套发展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持开展协作配套、产能对接等“手拉手”


                 活动,按年度龙头企业在我区新增实际协作配


                 套产品采购金额不高于 1%给予龙头企业不超



                 过 50 万元补助;对我区中小企业为区内龙头


                 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 500 万元(含)以上



                 或加工费 200 万元(含)以上,且协作配套产


                 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 30%以上的,按


                 不高于年协作配套加工值的 1%或年加工费的



                 2.5%给予中小企业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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