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4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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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强化责任落实
抓好定期抽查、执法检查、《统计法》和税
政宣传工作,引导应统未统企业做好税收、统
计、质量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自查,同时加强
部门联动,联合税务、统计、市监、应急等部
门和属地乡镇做好相关指导工作,增强企业法
人法制观念,规范企业生产经营,督促达标企
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和义务。对符合纳统条件
但故意隐瞒、漏报营业收入、拒不配合纳统的,
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明确培育对象,强化组织
聚焦“小升规”企业培育,各乡镇应仔细
落实升规纳统工作,持续跟踪潜力企业特别是
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1200 万元至 2000 万元、全
县工业用电量排名前 1000 名等的规模以下企
业情况,按辖区内“小升规”目标任务数的 1.2
倍建立“倍增企业”培育库,加强谋划带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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