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南安市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南安市 促进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、雪峰开发 区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单位: 经研究,同意延续《南安市促进工业企业 升规纳统八条措施》(南政办内传〔2022〕56 号),政策执行时间延续至 2024 年 2 月。请各 单位加大政策宣传,鼓励、引导和支持我市中 小微工业企业升规纳统。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6 日 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