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0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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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规范资格条件设置,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,
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、合理预留采购包、要
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、要求大企业
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,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
额。(责任单位:财政局)
三、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
(六)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
实施“高企”培育行动,2025 年 12 月 31
日前,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
企业给予每家 20 万元奖励,市、区两级按 1:1
比例分摊;支持民营企业“规升高、高升规”,
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
在原有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基础上,再给予 20
万元奖励(再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财
政贡献额),市、区两级按 1:1 比例分摊。(责
任单位:科技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(七)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研技术攻关
聚焦智能装备、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与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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