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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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。以下均需各乡镇(街



                 道)落实,不再列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强化要素保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泉州范围内无工业用地,租用本辖区内



                 市级试点园区标准化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首


                 次“小升规”工业企业,由区级财政按照 2 元


                 /月•平方米给予全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补助。



                 对 2023 年“小升规”企业 2023 年以来工业用


                 电量超过 2019 年同期的用电部分给予奖励,
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为每千瓦时 0.1 元,2023 年新投产纳统企


                 业按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 0.02 元奖励(最低


                 补贴 1 万元,最高补贴 100 万元),相关企业



                 凭用电发票到区工信局申报。对 2023 年新增


                 纳统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产值 1 亿元以上且



                 同比增长 20%以上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


                 业,由区级财政对其每季度用电费用或用气费


                 用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0%补贴,单户全



                 年最高补贴 20 万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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