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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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支持企业提档升级
支持各类企业做大做强,规范纳统。鼓励
“小升规”和工贸一体,在落实上级奖励政策
的基础上,对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、规下
转规上企业给予每家 15 万元奖励,奖励资金
按 5 万元/年,分三年予以兑现;对限上商贸
及规上服务业企业转为规上工业企业的,给予
每家一次性 5 万元奖励。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
发展,商贸服务业纳统政策按照《石狮市商务
局关于印发石狮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
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狮商务商贸〔2021〕12
号)相关条款执行。对已纳统的重点规上服务
业企业(行业类别包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、租
赁和商务服务业、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
业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
务业,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、装卸搬运和仓
储业),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,年营业收入
(以企业申报数据和政府相关部门掌握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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