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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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判断为准)超过 5000 万元(含)且增速



                 超 15%以上的,给予每家 5 万元一次性补助;


                 超过 1 亿元(含)且增速超 15%以上的给予


                 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。对新纳统的重点规



                 上服务业企业,纳统后第二年起,年营业收入


                 超过 3000 万元(含)的,给予每家 3 万元一


                 次性补助;超过 5000 万元(含)的,给予每



                 家 5 万元一次性补助;超过 1 亿元(含)的,


                 给予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、商务


                 局、发展和改革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九)鼓励电商行业龙头及骨干企业落户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新落户我市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销售


                 超过 1 亿元且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 500 万



                 元的纳统企业(即龙头企业),给予一次性落


                 户奖励 200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新落户我市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销售



                 超过 3000 万元且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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