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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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判断为准)超过 5000 万元(含)且增速
超 15%以上的,给予每家 5 万元一次性补助;
超过 1 亿元(含)且增速超 15%以上的给予
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。对新纳统的重点规
上服务业企业,纳统后第二年起,年营业收入
超过 3000 万元(含)的,给予每家 3 万元一
次性补助;超过 5000 万元(含)的,给予每
家 5 万元一次性补助;超过 1 亿元(含)的,
给予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。
责任单位: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、商务
局、发展和改革局
(九)鼓励电商行业龙头及骨干企业落户
对新落户我市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销售
超过 1 亿元且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 500 万
元的纳统企业(即龙头企业),给予一次性落
户奖励 200 万元。
对新落户我市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销售
超过 3000 万元且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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