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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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万元的纳统企业(即骨干企业),给予一
次性落户奖励 60 万元。
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项的 2 个类目奖
励。
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
(十)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销售
落实好促进电子商务保稳提质增效的相
关措施,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、自营平
台,实现自主注册商标实物商品年度国内网络
销售额超过 1 亿元(农产品 5000 万元)的限
额以上纳统企业,按网络零售额排序,择优对
前 5 名予以支持,每家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
的奖励。
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,政策期限内只奖励
一次;上级有同款政策的,优先适用上级政策。
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
(十一)扶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
鼓励企业开发平台网站、APP 或小程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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