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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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万元的纳统企业(即骨干企业),给予一



                 次性落户奖励 60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项的 2 个类目奖


                 励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)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销售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落实好促进电子商务保稳提质增效的相



                 关措施,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、自营平


                 台,实现自主注册商标实物商品年度国内网络



                 销售额超过 1 亿元(农产品 5000 万元)的限


                 额以上纳统企业,按网络零售额排序,择优对


                 前 5 名予以支持,每家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



                 的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,政策期限内只奖励



                 一次;上级有同款政策的,优先适用上级政策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一)扶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鼓励企业开发平台网站、APP 或小程序,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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