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P. 59

目多次获奖的,仅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,不重



                 复计奖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附则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泉州市出


                 台的各项企业扶持政策措施,积极协助企业向


                 上级申报。按照“就高从优不重复”原则,本



                 措施与上级政策重复、类同部分,如我市补助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低于上级,按上级政策执行;如我市补助



                 标准高于上级,企业可在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后


                 向我市申请补齐不足部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单家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款的,



                 同类条款取最高金额予以奖励或补助,非同类


                 条款分别予以奖励或补助、不予相互抵扣。同



                 一企业每年累计享受的各类本级补助资金总


                 额以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为上限,但条


                 款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六)、(十六)、(十七)、



                 (十八)、(十九)自捕鱼上岸条款、(二十)、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
   54   55   56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   61   62   63   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