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4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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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用)的,且购置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,按购置



                 设备发票总额的 10%给予一次性补助,最高不



                 超过 50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. 对与设计机构达成 1 年及以上合作合



                 同,且实际设计服务费 20 万元及以上规上企业,


                 按设计服务费的 10%予以补助,单家企业补助



                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:县工信商务局、财政局,各镇


                 人民政府、各工业园区管委会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、推广服务型制造示范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. 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


                 展,对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


                 范企业(平台),一次性分别给予 30 万元、20




                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,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


                 差给予奖励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. 支持规上企业发展工业旅游,对省级


                 工业旅游示范基地,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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