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工业土地,并在完成交易后 2 年内成长为规
上工业企业的,除享受规上企业入库奖励外,
对其拍卖成交金额或并购金额 5%给予奖励,最
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责任单位:县工信商务局、财政局、自然
资源局,县法院,各镇人民政府、各工业园区
管委会
十一、巩固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
25. 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制造业
企业,被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给
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;被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
化二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励;被评定
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
5000 元奖励。
责任单位:县应急局、财政局,各镇人民
政府、各工业园区管委会
十二、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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