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0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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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、标准化厂房、科技孵化器用地为“小升
规”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各类服务,各类
园区、创新创业基地和孵化器成功培育纳统企
业的,在 2023 年期间,由县财政对纳统企业所
在园区、创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器按照每纳统 1
家企业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(责任部门:
县工信商务局、发改局、住建局、市场监管局、
科技局、财政局)
四、组织保障
(一)实施分类指导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
合实际,有针对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行动方案。
对列入培育库、后备库的企业,区别情况、因
企制宜、分类施策。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、成
长性好、创新能力强、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,
以及近两年有重点项目、短期内有望达到规模
的新办企业,重点培育;对体量较小,但属“专
精特新”、发展后劲足、有望迎头赶上的潜力企
业,采取针对性措施,促其快速成长。对于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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