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3 - 泉州市各县(市、区)小升规政策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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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由发改局牵头负责,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新
增纳统工作由住建局负责;对完成新增任务及
超额完成新增任务的,将予以绩效加分和奖励;
对未完成新增任务数的单位,将视情况约谈所
在乡镇、部门主要领导。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
绩效考评工作要求,进一步将高质量纳统工作
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,
定期跟踪指导,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。县政
府将于每月 28 日通报“高质量纳统”相关工作
进展情况,并抄报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。
五、其它事项
(一)本方案所涉及企业奖补事项与现行
奖补事项雷同的按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予以享
受,与其他现行奖补事项可叠加享受;各项奖
补政策的兑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
负责落实。
(二)本方案奖补政策事项由各行业主管
部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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