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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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
按 1%征收增值税政策
【享受主体】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
【优惠内容】
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增值税小规模
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
税;适用 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 1%预征率预缴增值
税。
【享受条件】
1.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
2.发生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 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
目。
【享受方式】
1.申报流程: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。小规模
纳税人减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《增值税及
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
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,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
售额的 2%计算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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