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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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


                  按 1%征收增值税政策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主体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优惠内容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增值税小规模


                  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


                  税;适用 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 1%预征率预缴增值


                  税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条件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发生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 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

                  目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方式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申报流程: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。小规模


                  纳税人减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《增值税及


                  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


                  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,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


                  售额的 2%计算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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