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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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纳税人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方式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政策依据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

                  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


                  25 号)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政策案例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广告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2 年 10 月份申报 3


                  季度(7 月-9 月)增值税时所填季销售额为 5.5 万元,可享受


                 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。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.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主体】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优惠内容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


                  水利建设基金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条件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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