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纳税人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【享受方式】
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。
【政策依据】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
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
25 号)
【政策案例】
一广告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2 年 10 月份申报 3
季度(7 月-9 月)增值税时所填季销售额为 5.5 万元,可享受
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。
11.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
【享受主体】
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
【优惠内容】
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
水利建设基金。
【享受条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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