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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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企业 2021 年 12 月购入了一套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,价


                  值 300 万元,使用年限为 5 年,无残值,2022 年 1 月起在会计


                  处理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,年折旧额 60 万元。根据相关规定,


                  A 企业购入的该套设备金额可一次性计入 2022 年度成本费用在


                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主体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减免条件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


                  业单位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优惠内容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用人单位安排


                  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%(含)以上,但未达到所在地省、自治


                  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%缴纳

               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%以下


                  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%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在职职工


                  人数在 30 人(含)以下的企业,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条件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: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


                  额=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×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


                  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-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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