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7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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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不完的,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。
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 1 年的,应当按月换算
减免税限额。计算公式为: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=Σ每名自主就
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÷12×具体定额标准。
6.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,将以
下资料留存备查:
(1)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
证书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》、《中国人民
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》或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
证书》、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》、《中
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》;
(2)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(副
本),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;
(3)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。
7.纳税人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未满
3 年的,可继续享受至 3 年期满为止。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
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 3 年的,不得再享受上述
税收优惠政策;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
未满 3 年且符合条件的,可按上述规定享受优惠至 3 年期满。
【享受方式】
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
时享受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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