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1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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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案例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纳税人李某为随军家属,从事个体经营,于 2023 年 3 月办


                  理个体工商户登记,在三年内李某从事个体经营的所得,可按


                  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.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主体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优惠内容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


                  之日起,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条件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%(含)以上,并


                  有军(含)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方式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


                  受优惠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政策依据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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