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1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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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案例】
纳税人李某为随军家属,从事个体经营,于 2023 年 3 月办
理个体工商户登记,在三年内李某从事个体经营的所得,可按
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。
44.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
【享受主体】
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
【优惠内容】
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
之日起,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。
【享受条件】
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%(含)以上,并
有军(含)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。
【享受方式】
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
受优惠。
【政策依据】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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