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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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单位价值。
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: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
定资产,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,按发票开具时间
确认;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,按固定资产到
货时间确认;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,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。
2.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
除。
3.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,其资产的税务处
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。
4.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,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
性税前扣除政策。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,以后年
度不得再变更。
5.企业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〈企业所得
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
年第 23 号)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,主要留存备查资
料如下:
(1)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(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
定资产的发票,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
间说明,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);
(2)固定资产记账凭证;
(3)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。
6.单位价值超过 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,仍按照企业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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