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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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烟草制造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产品(服务)的常规性升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,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、材料、装置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产品、服务或知识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批发和零售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术支持活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对现存产品、服务、技术、材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房地产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市场调查研究、效率调查或管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租赁和商务服务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作为工业(服务)流程环节或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娱乐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规的质量控制、测试分析、维修维护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
                  他行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社会科学、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:上述行业以《国民经济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。
                  分类与代码(GB/T 4754-2017)》为准,
                  并随之更新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优惠内容】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


                 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 2023


                  年 1 月 1 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形成无形资


                  产的,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%在税


                  前摊销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享受条件】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,对研发支出进行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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