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(2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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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
1.烟草制造业 1.企业产品(服务)的常规性升级。
2.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,如
2.住宿和餐饮业 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、材料、装置、
产品、服务或知识等。
3.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
3.批发和零售业
术支持活动。
4.对现存产品、服务、技术、材料
4.房地产业
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。
5.市场调查研究、效率调查或管理
5.租赁和商务服务业
研究。
6.作为工业(服务)流程环节或常
6.娱乐业
规的质量控制、测试分析、维修维护。
7.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
他行业
7.社会科学、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
备注:上述行业以《国民经济行业 研究。
分类与代码(GB/T 4754-2017)》为准,
并随之更新
【优惠内容】
1.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
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 2023
年 1 月 1 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
2.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形成无形资
产的,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%在税
前摊销。
【享受条件】
1.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,对研发支出进行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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